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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,辦理拋棄繼承不難

但申請文件是一件非常耗時、耗錢的事

戶政事務所要跑很多趟,因為我們姐弟分工

所以我才跑二趟,我弟就跑了N趟

但我們二個加起來在戶政事務所整整耗費超過六個多小時

1.申請亡者的除戶謄本(雖然死亡證明也可以辦理拋棄繼承,但我實際送件,說除戶謄本比較容易辦過)

2.辦理印鑑證明

3.辦理甲式戶口名簿(要戶長去辨,要辨甲式有詳細記事的版本)=>影印後等同戶籍謄本,所以乾脆重新辦理以後省錢也省去跑戶政事務所時間

4.辦理其它順位的戶籍謄本=>11/07:請注意,記事欄不能省略,因為我們收到通知要補件,當初送的戶籍謄本記事都是省略

2017/04/25:有人詢問「其他順位的兄弟姊妹要怎麼得知地址」,就是上面第4點「辦理其它順位的戶籍謄本」

走進去戶政市務所,說要辦理拋棄繼承,要申請其他順位的戶籍謄本(含詳細記事),戶政人員會盡全力幫你處理

 

這四樣,就屬辦理其他順位戶籍謄本時間最為冗長

我辦理我爸的父親、母親、祖父、祖母、外祖父、外祖母,就耗掉了二個半小時

我弟辦理我爸的兄弟姐妹戶籍謄本+我爸的除戶+我弟的印鑑證明,就耗掉了四個小時

不曉得戶政系統怎麼寫的,聽說是一位一位查,所以才耗掉那麼多時間

第一順位的人得知要拋棄繼承時,請馬上去戶政事務所辦這些東西吧!

請注意:其它順位在世的人戶籍謄本,過世的人的除戶謄本,是要呈送台南地方法院的,不是寫完繼承系統表就自己收起來喔!台南地方法院要收這些文件的

再來,因為蝦米才10個月,其實他是不用辦印鑑證明的(但我老公要辨,因為他是蝦米的法定代理人),但戶政事務所有讓我辦,所以我還是有呈上法院

以上,是戶政文件要準備的部份

 

接下來,就跑一趟法院買拋棄繼承文件回去填吧(一份$20)

網路上下載的表格跟台南地方法院的格式都有出入,我把我在網路上下載打完的表格帶去給他們看,結果都不能用,所以我又重填一份

因為拋棄繼承跟蝦米有關,所以我自願主動承辦這件事

我就負責買回來填寫,給我媽、兄弟姐妹簽名蓋章

我再收集他們的印章後自己去法院送件(收集印章其實不必要啦,但怕在法院出包有地方忘了蓋要跑第三趟就麻煩了)

如果第一順位能一起親自去法院辦理是最好的嘍!

買回來後,最好抽號碼牌詢問一下填寫事宜,將家裡的的成員情況告訴代書,代書就會告訴妳什麼需要填,什麼需要蓋章

法院文件買回來有

1.繼承系統表,一頁=>11/07:請注意,已婚沒有小孩的,記得註明「無生育子女」,我們被通知要補件

2.民事聲明拋棄繼承狀,二頁(需簽名、蓋章)

3.聲請拋棄人簽名、用印表,一頁(需簽名、蓋章)

4.繼承權拋棄書,一頁(需簽名、蓋章、填地址)

5.繼承權拋棄通知書,一頁,如果有寄存證信函,不用送件

6.拋棄繼承權通知書收據,一頁,如果有寄存證信函,不用送件

7.繼承系統表範本,A3一頁

8.存證信函內容簡稿(範本),一頁

填寫上並不困難,有未成年子女的話填寫比較麻煩,代理人要一併填寫,然後要備註「聲請人兼XXX之法定代理人」(=>本例是指我)、「聲請人XXX之法定代理人」(=>本例是指我老公)

 

接下來,就是存證信函

我先跑了一趟家裡附近的郵局,詢問第一順位一同拋棄寄給第三順位多人(第二順位已過世),相同內文要怎麼寄

(因為存證信函是一式三份,我們五位寄給六位,數量非常龐大!)

因為普通郵局回答跟法院做法不同,所以我只告訴大家法院郵局告訴我的做法

我家的情況是:

第一順位有五個人要拋棄繼承

第二順位我爸的父、母,皆已過世

第三順位我爸的兄弟姐妹有六位

第四順位我爸的祖父、祖母、外祖父、外祖母,皆已過世

我們第一順位五個人要一起拋棄,跳過已過世的長輩,存證信函直接寄件第三順位的六位長輩

我先上郵局網站下載了存證信函的格式

寄件人、收件人通通不用填,就直接寫「如附件」

然後在內文打上

被繼承人:XXX 死亡時住所:台南市XXXXXX

繼承權拋棄人XXX、XXX、XXX、XXX、XXX等係被繼承人之合法繼承人,被繼承人於民國XXX年XX月XX日死亡,拋棄繼承人於民國XXX年XX月XX日知悉,並已於民國XXX年XX月XX日向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聲請拋棄繼承權。茲依民法第1174條之規定,通知應為繼承之人。

或是照法院文件提供的下去打,不要超過一頁

接下來是附件部份,就是寄件人跟收件人

比較簡單,沒有限制格式,清楚打出來就好了

以下是我的格式,記得,寄件人姓名打完後,後面要蓋章喔!(我不曉得要蓋章,到法院郵局後才補蓋)

住在一起的話寄件人打在一起就可以了

收件人不管幾位也是都一直往下列(就是收件人、詳細地址,換行,收件人、詳細地址... ...)

然後將內文跟附件通通印出來,寄給六個人總共印九份(六份寄出,一份郵局留存,一份跟民事聲請狀一起呈法院,一份自己留存),裝訂起來,裝訂邊在左邊,釘二針

(也就是寄N個人就要印N+3)

到郵局買信封(我買了六個信封,$3),然後拿「中華郵政掛號郵件收件回執」回去填,郵局的人會告訴你收執聯怎麼填、怎麼貼

我在第一趟跑法院時就跟郵局買好信封,拿了「中華郵政掛號郵件收件回執」回家慢慢填

第二趟送件到郵局時,給郵局人員算錢、蓋章,他會請你折一折裝袋

然後問你要普掛還是限時,因為拋棄繼承是比較有時效性的東西,我選擇限時

就這樣光是存證信函就花了五百多塊

補充:拿到辨完的存證信函後,夾到民事聲請狀裡,馬上就可以送件,不需等回執

 

以上,其實上網做再多功課,跑一趟法院買文件填一填就解決了

還沒去法院買文件前,每天晚上都為這件事情煩到睡不好,每天都在google拋棄繼承文件的資料

雖然很多人提供經驗,但實際親自下去做文件,就覺得還是問題很多(因為大家情況不同啊),還打了好幾通電話到法院詢問,真的有點庸人自擾

不過,在上網做功課的同時,也大概了解整個拋棄繼承的流程了,所以還是有收獲

目前我的情況是已送件,等待法院回覆,要等多久我也不清楚,有其它訊息會再補充

 

以這次申請經驗看來,其實每一階段大概都需一週,如果沒有補件,應該很快就能申請過

10/29:法院辨理拋棄繼承

11/07:收到法院通知補件(發文日期是11/03)

11/10:到戶政事務所補件後,用限時掛號寄出

11/20:收到法院通知(發文日期是11/17),准予備查,完工;據我弟媳說此文件要保留七年,收到的人請別一下子就丟了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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